我的丈夫是美國公民,但是他沒賺多少錢,我們擔心由他簽署的擔保書會影響到我的移民。我目前在美國是F-1學生身分,持有OPT簽證並且正在賺取薪水。但在2017年1月的時候會以研究資助待遇的研究生身分重返校園再念四年書。根據貧困標準線,我的收入足以支持一家兩口,能夠自己擔保嗎?I-864表格的指示表明:如果在獲得永久居民身分之後仍然會繼續相同的收入來源。那麼我的收入可以被作為擔保使用。
答:
假定你們是同一戶口,我認為妳可以使用自己的收入,儘管移民官在面談之前可能要妳補材料或面談時問到這個問題時,妳可能需要向移民官做出解釋。在美國的大部分地區,從遞交申請到面談的時間通常為九個月。因此當妳的面談時間到了,我假定妳將在讀研究生並且有新的收入來源,屆時需要帶好全部與收入相關的證明以備在面談被問及時出示。另一種解決辦法是找一位共同擔保人填寫經濟擔保書,例如妳丈夫的父母,或其他親屬或朋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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